2019年云南民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来源:本站     时间:2019/7/16 17:22:51     点击数:17323     [打印 ]

    为加强云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履行民爆行业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按照《云南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试行)》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云南民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民爆行业省级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强化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和频次

2019年度省国防科工局统一安排1次省级民爆行业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在6—11月。具体工作省国防科工局军工安全生产保密与民爆处统筹安排。各州(市)、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属地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和当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本级民爆行业执法检查计划

(二)抽查对象、范围

每次从《云南省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名库》和《云南省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名库》中随机抽取民爆生产企业和民爆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在同一年度内因同一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对投诉举报多、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有被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当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频次。

(三)执法检查组组成

根据工作安排,事前组成执法检查组,每个组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执法检查人员,可以选取2-3名行业专家提供技术支撑专家与抽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各执法检查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对小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团结协作,深入细致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及结果公开

严格执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并签名,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每次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形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于检查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省国防科工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依法不予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所有执法检查资料均应及时归档形成完整档案卷宗。

三、检查内容

对于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按《云南省民爆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内容一览表(生产企业)》(附件2)进行检查。

对于民爆物品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云南省民爆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内容一览表(销售企业)》(附件3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执法检查的实施保障工作。军工安全生产保密与民爆处统筹做好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强化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

(二)依法行政,严格加强执法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依法监管,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保障监督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正廉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纪律要求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树立云南省民爆行业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2019年云南民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附件.docx 

 

 

        云南省国防科工局

        2019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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